淮南子

《淮南子》又名《淮南鸿烈》《刘安子》,是我国西汉时期创作的一部论文集,由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主持撰写,故而得名。内容著录内二十一篇,外三十三篇,内篇论道,外篇杂说。今现存只有内二十一篇。该书以道家思想为指导,在吸收诸子百家学说基础上,做到了融会贯通,是战国至汉初黄老之学理论体系的代表作。该书对天文、地理、节令等方面都有广泛深入的探讨,并以道论为根本,解释各种自然现象,为我国古代科技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,也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。
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。死为之练冠,故有慈母之服。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,故大飨废夫人之礼。先王之制,不宜则废之;未世之事,善则著之;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。故圣人制礼乐,而不制于礼乐。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经,而令行为上。苟利于民,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,不必循旧。夫夏商之衰也,不变法而亡。三代之起也,不相袭而王。故圣人法与时变,礼与俗化,衣服器械各便其用,法度制令各因其宜,故变古未可非,而循俗未足多也。

【原文】

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。死为之练冠①,故有慈母之服②。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,故大飨废夫人之礼③。先王之制,不宜则废之;未世之事,善则著之;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。故圣人制礼乐,而不制于礼乐。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经,而令行为上。苟利于民,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,不必循旧。夫夏商之衰也,不变法而亡。三代之起也,不相袭而王。故圣人法与时变,礼与俗化,衣服器械各便其用,法度制令各因其宜,故变古未可非,而循俗未足多也。

【注释】

①练冠:古代的一种丧服。

②服:按照丧礼规定的丧服。

③大飨:一种祭祀名。按照古礼,大飨之时,国君在饮酒的时候持爵,夫人持豆。阳侯喜欢蓼侯夫人的美貌,便杀了蓼侯并强取其妻。于是此后在大飨时就废掉夫人持豆的礼仪。

【翻译】

鲁昭公对抚养自己的慈母十分爱戴,她死了以后,替她服丧一年,所以就有了为慈母服丧的规定。阳侯很垂涎蓼侯夫人的美貌,在宴飨时杀了蓼侯并抢走了他的夫人,所以从此以后举行大飨祭典时废除了由夫人执豆的礼仪。由此看来,先王的制度,不适宜的就废除它;末世出色的政绩,也要让它显明。可见礼乐的规定是没有常规的。因此礼乐是圣人制定的,但圣人并不受礼乐的限制。治理国家虽有常规,但必须以便利民众为根本;刑赏教化虽有常法,但必须以切实有效为最好。只要对民众有利,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;如果适合实际情况,就不必一定遵循旧法。夏朝、商朝到了末世,桀纣不变法而灭亡;夏禹、商汤、周武王不因袭旧法却兴旺发达而称王。所以圣人的法度是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,礼节随着习俗的不同而改变;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们的使用;法令制度各自适合时宜。所以改变古法无可非议,而因循守旧不值得赞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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