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夫道者,无私就也①,无私去也;能者有余,拙者不足;顺之者利,逆之者凶。譬如隋侯之珠②,和氏之璧,得之者富,失之者贫;得失之度,深微窈冥③,难以知论,不可以辩说也。何以知其然?今夫地黄主属骨,而甘草主生肉之药也,以其属骨,责其生肉,以其生肉,论其属骨,是犹王孙绰之欲倍偏枯之药而欲以生殊死之人④,亦可谓失论矣。若夫以火能焦木也,因使销金,则道行矣。若以慈石之能连铁也,而求其引瓦,则难矣。物固不可以轻重论也。
【注释】
①就:靠近。
②隋侯之珠:春秋时期隋国国君救活一条受伤的大蛇,后来大蛇从江中衔回一颗夜明珠报答他。
③深微:精微。
④王孙绰:鲁国人,精通医术。偏枯:指半身不遂。
【翻译】
天道,不会私自靠近谁,也不会私自离开谁。能行天道的人功德有余,不能行天道的人功德不足;顺应天道就能一切顺利,违逆天道就会遭遇凶险。这就好比得到隋侯之珠、和氏之璧的人会富裕,而失去隋侯之珠、和氏之璧的人会贫穷一样。这得和失的衡量标准非常精微玄妙,难以凭智慧来评价,也很难辩论清楚。怎么知道它是这样的呢?就像现在用的地黄是健骨的药物,而甘草是用来生长肌肉的药物。但如果硬要原本生骨的去长肉,生肉的去长骨,这就像王孙绰想用大剂量的治偏枯之症的药去救已死的人一样,是违背常理的。至于像用火能够烧焦木头,因而用它熔化金属,这样的道理是行得通的。但是如果用原本吸铁的磁石去吸瓦,这就既不可能也不合常理了,在这里是否能吸铁或吸瓦不是以物的轻重来决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