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世俗废衰,而非学者多:“人性各有所修短,若鱼之跃,若鹊之驳①,此自然者,不可损益。”吾以为不然。夫鱼者跃,鹊者驳也,犹人马之为马,筋骨形体,所受于天,不可变。以此论之,是不类矣。夫马之为草驹之时②,跳跃扬蹄,翘尾而走,人不能制③;龁咋足以噆肌碎骨④,蹶蹄足以破卢陷匈。及至围人扰之,良御教之,掩以衡扼⑤,连以辔衔,则虽历险超堑弗敢辞。故其形之为马,马不可化,其可驾御,教之所为也。马,聋虫也,而可以通气志,犹待教而成,又况人乎?
【注释】
①驳:毛色混杂不一。
②草驹:刚出生的小马。
③制:阻止。
④龁:
用牙齿咬透。咋:咬到。
⑤衡:古代车辕上的长木。扼:通“轭”,古代套在牲口头的弯曲的木头,即轭头。
【翻译】
世俗日益颓废衰败,非议学习的人也很多,他们认为:“人的天性各自都有高低的差别,就像鱼的跳跃高度不同,喜鹊的羽毛混杂不一,这都是自然生成的,不能减少也不能增加,因此不必要学习。”我认为不是这样。鱼的跳跃、喜鹊的羽毛驳杂,就像人就是人、马就是马一样,它们的筋骨形体,都是天生的,确实无法改变。但用这种观点来讨论学习,就显得不伦不类了。当马还是马驹未加调教之时,它是扬蹄蹦跳,翘起尾巴奔跑的,人不能控制它,它用牙咬人足以咬烂人的肌肉、骨头,用蹄踢人足以踢破人的头颅、胸膛。但等到养马人驯服它后,优秀御手调教驾御它后,给它套上轭头、系上缰绳后,那么就是让它经历险境、跨越壕沟,它都不会躲避。因此它的形体是马,马的样子不能够变化;但是它能够被人驾御,这是驯化它的结果。马,是个无知的动物,但是都可以通达人的气志,经过调教而改变它的野性,使之驯服对人有用,更何况有意识的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