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夫地势,水东流,人必事焉,然后水潦得谷行;禾稼春生,人必加功焉,故五谷得遂长。听其自流,待其自生,则鲧、禹之功不立,而后稷之智不用。若吾所谓“无为”者。私志不得入公道,嗜欲不得在正术,循理而举事,因资而立,权自然之势,百曲故不得容者,事成而身弗伐,功立而名弗有,非谓其感而不应,攻而不动者。若夫以火熯井①,以淮灌山,此用己而背自然,故谓之有为。若夫水之用舟,沙之用鸠②,泥之用輴,山之用蔂③,夏渎而冬陂,因高为田,因下为池,此非吾所谓为之。
【注释】
①熯(hàn):烘烤。
②鸠:鸠车,古代一种运输工具。
③蔂:古代登山的一种工具。
【翻译】
按照地势水是向东流的,人们必须根据地势来治理它,然后流水才能沿着低洼山谷穿行;禾苗庄稼在春季生长发育,但必须要人加以耕耘管理,到秋天五谷才能丰收。假若听任水自流,等待苗自然生长,那么鲧和禹的功绩也就无从建立,后稷的智慧也就无用了。我所说的无为,指的是个人的意志思想不能掺杂进入到普遍真理之中,嗜欲爱好不能使正道歪曲;要根据道理做事,根据实际情况成就事业,权衡依顺自然之势,巧伪奸诈不得参与其中,事情成功了不夸耀,功业树立了不占为己有。而不是所说的感动而不响应,攻其而不活动的情形。至于像用火去烤干井水,将淮河水引上八公山,这些都只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想象而违背自然规律的,因此称它叫有为。而像在水中乘船,在沙地行走用鸠车,在沼泽地行走用輴,在山地行走用蔂;夏天形成川流而冬天蓄为陂塘;按照高低而建成梯田,在低洼处修建池塘,这些做法就不是我所说的有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