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南子

《淮南子》又名《淮南鸿烈》《刘安子》,是我国西汉时期创作的一部论文集,由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主持撰写,故而得名。内容著录内二十一篇,外三十三篇,内篇论道,外篇杂说。今现存只有内二十一篇。该书以道家思想为指导,在吸收诸子百家学说基础上,做到了融会贯通,是战国至汉初黄老之学理论体系的代表作。该书对天文、地理、节令等方面都有广泛深入的探讨,并以道论为根本,解释各种自然现象,为我国古代科技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,也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。
故太上神化,其次使不得为非,其次赏贤而罚暴。衡之于左右,无私轻重,故可以为平。绳之于内外,无私曲直,故可以为正。人主之于用法,无私好憎。故可以为命。夫权轻重不差蚊首,扶拨在挠不失针锋,直施矫邪不私辟险,好不能枉,谗不能乱,德无所立,怨无所藏,是任术而释人心者也。故为治者不与焉。

【原文】

故太上神化,其次使不得为非,其次赏贤而罚暴。衡之于左右①,无私轻重,故可以为平。绳之于内外②,无私曲直,故可以为正。人主之于用法,无私好憎。故可以为命。夫权轻重不差蚊首③,扶拨在挠不失针锋,直施矫邪不私辟险,好不能枉,谗不能乱,德无所立,怨无所藏,是任术而释人心者也。故为治者不与焉。

【注释】

①衡:考核。左右:指所称之物,也可以指君主身边的官员。

②内外:指所量之物,也可以指朝廷内外的官员。

③蚊首:蚊子的头,比喻极小的差别。

【翻译】

所以治理天下,最上策的是从精神上感化,其次是使自己不干错事,再次是奖赏贤才和惩罚暴虐。秤杆对于所称之物来说,不会根据自己的私心来改变它们的轻重;墨绳对于所量之物来说,也不会凭自己的私心来决定它们的曲直,所以秤和绳是公平、正直的。国君用法也是如此,不能因个人爱好、憎恶而改变执法的标准、量刑的尺度,正因为这样,所以他能实施法制政令。权衡法理轻重,哪怕是蚊子头那样微小的差错也不能出;纠正枉屈,哪怕是针尖那么点的误差也不能有,纠正邪行,不徇私情、不回避艰险;奸邪不能造成弯曲,谗佞不能使它混乱;因为执法公正严明,所以怨恨也不会产生藏匿,恩德也无从谈起,这种凭借法术治国而不重视人心改造的做法,真正治理天下的国君是不会采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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